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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5日 星期二

香港人民幣HK¥2

乙部份
中國在制定金融貨幣政策時, 所必需研究考慮憲法, 政治, 經濟, 社會, 文化與國際人權與相對應法律責任的問題


19. 中國作為富有特色的社會主義自由市場經濟國家與西方執行第三條道路 (Third Way in Politics) 的資本主義比較, 應該有明顯的憲政經的慨念或理念上差異嗎?
----數年前, 中國修改了憲法, 正式承認並保護私有財產權
---- 在法律法理上而言, 中國作為承認並保護私有財產權的社會主義自由市場經濟國家與為數眾多堅定忠實執行第三條道路的所謂歐洲資本主義國家不應該有明顯的憲政經的慨念或理念上差異.

20. 若果未來中國 (2020年左右) 能夠有條件去開放國內資本帳與金融服務市場---容許人民幣RMB可以合法自由進出國門並自由兌換, 為何今日的中國要需要 [多此一舉] 去支持香港政府發行香港人民幣HK¥, 代表國內人民幣走國際化路線?
---真正的問題不是人民幣 RMB 可以成功走國際化路線的時間表長短問題, 而是今日的人民幣RMB是否應該走國際化路線:--建議中國在貨幣理論與制定政策方面, 應該考慮應用東方古老文化 “易” 的太極陰陽互相協調並相生相克的思想:---
(a) 不可以合法走出國門並自由兌換的人民幣RMB主要為國內公民企業服務----為中國文化內的 “陰性貨幣” ;
(b) 香港人民幣HK¥主要為非國內公民企業與國內公民企業投資海外服務----為中國文化內的 “陽性貨幣”
----若果中國再不願意做 [經濟大國; 金融小國], 中國就應該在貨幣理論與應用方面, 必須胆大心細, 力求獨立創新; 再不必要忠心不二的服膺西方剝削貪婪型資本主義的金融貨幣政策理念.

21. 未來的中國應不應該全面無條件開放國內資本帳與金融服務市場的主要矛盾, 是否是在於:---
如何能夠有效的預防, 阻止, 調節修正與解决[自由開放市場經濟] 自然運動規律所產生的 “貧富懸殊; 貧者愈貧, 富者愈富” 必然走勢與後果, 破壞 [和諧社會] ?
---- 早期改革開放, 鄧小平同志的 [讓一部份人先富起來] 大胆創新思想, 成功的解放了當時中國的僵死頑固經濟理念思想;
----- 改革開放三十年的今天, 中國在政經法方面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應該是 研究如何有機的配合並制定推行
(a) 新國稅 (財富稅);
(b) 財政金融貨幣政策 (包括如何防止有錢人財富國際化) 等一系列政經政策競規定,
去[防犯於未然]----- 避免中國 社會主義 [自由開放市場經濟] 自然運動規律所產生的 “貧富懸殊; 貧者愈貧, 富者愈富” 效應, 嚴重破壞 [和諧社會] ; 同時, 並為政府與公務員帶來的腐敗壞影响, 破壞人民公僕廉潔風氣.

22. 是否 “貧富懸殊; 貧者愈貧, 富者愈富” 是 [自由開放市場經濟] 體系的自然運動規律所無可避免的效應後果?
--- 答案是相當清晣而明確的. 若果國家不以國策法律稅收等方法去調節改正, 貧者必愈貧, 富者必愈富, 最終貧富懸殊, 嚴重破壞 [和諧社會]
---因為 [自由開放市場經濟] 的自然運動規律, 比較靠勞動賺取收入者, 更有利對已經擁有財富者 (與勞動者能力相同)去擁有更多財富
[註:
(a) 如上觀點得到西方 Econophysics 學者利用统計學原理所發展數學模式在電腦運算成功科學証明.
(b) 有東方文化學識修養的人, 可以 [如實觀] 或常識直接找到答案]

23. 是否中國社會主義憲法都規定每一個公民對其所屬羣體與社會有與其權利 (right) 相對應的責任或義務 (Obligations) ?
----依社會主義憲法派的觀點與立場, 答案是肯定的.
----故此, 有法治民主自由的國家, 在法理上, 有合法權利用向富豪征收財富稅 (Wealth Tax) 或其他種類國稅等方法, 去修正減低因為 [自由開放市場經濟] 運動規律所產生的自然貧富懸殊; 貧者愈貧, 富者愈富情况, 有効防止其天生的 [貧富懸殊] 毒素破壞 [和諧社會].

24. 是否西方資本主義國家, 在法律與法理學方面, 也開始研究並接受人權 (Human Right) 有權利與責任義務的两面性 (A Coin with two sides)?
----依社會主義憲法派的觀點與立場而言:--
(a) 聯合國的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力國際公約] 與 [經濟, 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 的人權 (Human Right) 理念, 的確清楚表明了人權 (Human Right) 理念有權利與責任義務的两面性 (A Coin with two sides)
(b) 人格尊嚴是人權 (Human Right) 的最核心 理念, 原則與精神.
(c) 若果國家不能夠保証公民百姓能夠有基本的物質資源的公平合理分配, 避免剝削, 人權 (Human Right) 是空談
(d) 最近英國工黨提出立法: Bill of Human Right and Obligations.

25. 對發展中國家而, 是否忠實執行WTO與GTS關於開放資本與金融服務市場的相關理念與規定, 必定帶來國際貿易與實體經濟急速增長的好處?
---比較可信的答案與事實是:
發展中國家的國際貿易與實體經濟增長, 與忠實執行WTO與GTS關於開放資本與金融服務市場的規定 [以美國為主導的西方資本自由市場主義理念與遊戲規則] 並沒有直接單純的必然有益有利的關係.

26. 是否WTO與GTS關於無條件限制開放資本與金融服務市場的理念與規定, 幫助中國富豪與貪官汚吏可以合法方式走 [世界公民與財產隱密國際化] 之路?
---目前世界上有為數不少的避稅天堂與幫助富豪秘密隱藏保管不義之財的銀行家律師.
----故現在西方資本主義世界的超級富豪都是 [祗有權利; 沒有義務] 的 [任我行; 任我居; 任我逃] 世界公民.
----故現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政府對 [自由開放市場經濟] 運動規律所產生的自然貧富懸殊; 貧者愈貧, 富者愈富的問題束手無策.
----有為數不少的發展中國家, 忠實的執行WTO與GTS關於開放資本與金融服務市場理念與規定, 卻並未有在實體經濟或國際貿易方面帶來任何得益增長, 相反卻帶來相當悲慘的是遭遇與打擊, 包括貪官污吏巧取豪奪國家民間財富, 然後出走到西方發達國家享福.
---對於中國而言, 按西方遊戲理念規則 忠實執行WTO與GTS關於開放資本與金融服務市場理念與規定的可能不良後果是:---
(a) 對國內經濟國際貿易增長亳無裨益幫助;
(b) 嚴重削弱及限制了國家在監控, 調節,制定與有效執行國民政經政策能力;
(b) 相反, 實質上等於放慫豉勵協助擁有大量財富的中國公民貪官污吏, 籍 “世界公民財富隱密國際化” 逃避對其所屬之中華羣體與中國社會的公民 [回饋社會] 責任.

27. 按 [東方文化貨幣政策太極陰陽論] 的觀點與立場, 提議的 “香港人民幣HK¥” 與中國 “人民幣RMB” 在中國境內 應該有著甚麽樣的關係與功用的分工合作?
---- 提議在中國境內, “香港人民幣HK¥” 與中國 “人民幣RMB” 在中國境內 應該有著甚麽樣的關係與功用的分工合作如下:--
(a) 香港人民幣HK¥應該是非中國公民及外國企業唯一可以合法投資及買賣土地, 上市或私人公司股份 (包括上市 B股), 國家或企業債卷的中國人民幣貨幣
[註:
港澳台身份的居民特別考慮處理]
(b) 在對外貿易方面, “香港人民幣HK¥” 應該是中國政府, 公民,企業與銀行所要積極爭取的 [國際結算儲備貨幣];
(c) 國內與外資銀行都可以合法經營 “香港人民幣HK¥” 存款及放貸業務
(d) 國內公民與企業與外國人或外國企業都可以在中國境內以外幣或人民幣RMB 自由兌換香港人民幣HK¥,
(e) 在必須申報來源與進出的先决條件下, 任何非中國公民人仕及外國企業, 可以無限制的帶香港人民幣HK¥自由出入國境
----提議所有打算在香港上市的國內公司 (包括H 股), 尤其是國企, 都申請改變以香港人民幣HK¥貨幣報價在聯交所掛牌上市.

28. 對中國大陸政府, 企業與平民百姓而言, 支持由香港特區政府發行 “香港人民幣HK¥” 去 [名正言順] 代表中國人民幣 RMB作為 [國際貿易結算儲備貨幣] 可以得到怎麼好處益處?
----支持由香港特區政府發行 “香港人民幣HK¥”的好處益處如下:--
(a)香港人民幣HK¥的出現與發行, 成功解决了中國是否能夠在海外成功發行額度超過十萬億國債作為支持中國民幣國際化道路的 [互為因果] 或[雞與蛋] 問題;
(b) 為中國最近逼切推行的 [人民幣貿易跨境結算] 業務的戰略理念與目標, 提供能夠立刻合法走出國門並將會廣為國際金融銀行體系歡迎接受的 [最佳中國人民幣之類別型号選擇], 保証沒有眼淚的成功 (Success without Tears!!!) ;
(c) 香港人民幣HK¥的出現與成功發行, 可以大大减低中國需要大量儲備外匯應付國際外貿投資的需要, 降低外匯儲備需要的高昂成本.
(d) 香港人民幣HK¥的出現與發行, 成功的承擔了人民幣國際化的任務, 令到中央政府可以更加專注集中有效有力的利用目前祗限國內流通使用不能自由兌換的國內人民幣RMB, 執行落實科學社會主義的政經戰略目標與財政政策:--
(i) 中國可以籍發行香港人民幣HK¥己經可以能夠完全滿足國民與企業對國際貿易結算儲備貨幣需要, 風厲雷行堅决執行禁止國內人民幣RMB非法偷渡進出國門;
(ii) 因為祗有香港人民幣HK¥可以合法在國際的金融銀行體系存放進出, 故可以為國內人民幣RMB建立有效監控偵察制度, 能夠方便中國白色財政可以落實執行, 有効打擊黑色 (甚至灰色) 財政;
(III) 為目前 “滯留” 或 “移居” 海外的中國人民幣提供一個成功 [洗底] 並可以合法納入國際金融銀行體系的機會---提議中央政府給與海外人民幣銀主在两年寬限期內, 在香港用 “滯留” 或 “移居” 海外的中國人民幣兌換香港人民幣HK¥, 作為最終買人民幣國債之用;
(IV) 中國人民銀行可以為中國對外的貿易投資及外國對中國的貿易投資等, 利用香港特區金管局名義, 制定獨立金融貨幣政策並進行有効監控調節;
(V) 可以利用香港特區現成建全的法律金融制度體系, 有効監控調節外國資金以 “香港人民幣HK¥” 的買賣與流通形式進出中國國境.
(VI) 中國可以更有信心能夠安全有條理的加大開放國內市場與外國企業與私人參與投資
(VII) “香港人民幣HK¥”是中國企業與私人在海外投資買賣的最佳國際貨幣選擇.

原作:馬沛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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